20日上午9時許,新京報攝影記者楊杰在豐臺岳各莊村一處拆遷現場采訪時,被十余身穿迷彩服的男子圍住搶奪相機,其間,楊杰遭對方拳打致使臉部受傷,F場民警見狀,拉開施暴人員并進行了處理。就此事,豐臺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調查清楚后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記者相機被搶眼鏡被打掉
昨日上午8時許,本報接到市民報料,稱豐臺岳各莊村69號院38號房屋遭遇數百人強拆,本報記者隨即趕往現場進行采訪。
先趕到現場的文字記者巴士廣介紹,他趕到時,現場停著消防車、急救車,38號房屋被百余名身穿迷彩服的男子團團圍住,家具等物品已被搬出,數人正在拆除房屋。其西南方向約100米的路邊,同一批拆遷人員正在對331號房屋進行拆除。
本報攝影記者楊杰隨后趕到現場,看見拆遷人員正對331號房屋進行拆除,就舉起相機拍了一張照片。
“剛按下快門,就有人過來推搡我,搶相機不讓拍!睏罱苷f,當時他跟對方表明了身份,并稱帶有記者證,但對方并未理會,又過來近10名“迷彩服”,一邊搶相機,一邊把他往旁邊胡同拉。因對方人多,楊杰的相機被搶走,其間,其臉部還挨了對方一拳受傷,眼鏡和手機被打掉。
隨后打人者、現場拆遷負責人和楊杰被民警帶回岳各莊派出所。
打人者向記者當面道歉
昨日,現場多名居民證實記者采訪時被打,表示現場民警看見打人后,立即跑過來制止,拉開了施暴人員。
經過警方調解,打人者及拆遷人員向楊杰當面道歉并賠償,表示事件是一起誤會。
昨日下午,豐臺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他們已經得知此事,據其了解,警方已經做了調查處理,“打記者是當事人的個人行為,調查清楚后,肯定會要求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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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臺回應強拆有合法手續
昨日上午8時許,豐臺區岳各莊69號院38號房,在豐臺區相關部門聯合行動中被強拆。豐臺區相關負責人表示,強拆有合法手續。
石慶常的平房建筑面積42.95平米,位于岳各莊新村東區五期建設用地范圍內,由京大昆侖公司進行土地一級開發。
“評估補償不到21萬,談了幾次,開發商說最多給80萬,讓我們一家住哪兒去?”石慶常說,不是不想拆遷,是因為補償不合適,開發商也曾表示可以補償一套兩居室和一套一居室,但只是口頭承諾,始終未簽協議。
2010年1月4日,豐臺區房管局就該房屋拆遷糾紛作出裁決,要求石慶常15日內騰退38號房屋,如不服裁決,可以提起訴訟或復議。但裁決書注明:訴訟或復議不停止本裁決書的執行。
石慶常說,他起訴到豐臺法院。近日,法院一審判決他敗訴,但他已經提請行政上訴,目前正在等待終審判決。沒想到昨天一早,就來人強拆了。
昨日,豐臺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強拆有合法手續,并嚴格按照相關法規進行。豐臺區住建委昨日則未予回應。
律師說法
北京中濟律師事務所曹劍峰律師表示,如果房管局就拆遷糾紛做了行政裁決,拆遷方就可以按照裁決,依法提請法院強制執行,與當事人上訴或復議并不沖突。“這與一般的民事案件不一樣,不需要法院進行終審判決即可執行! (記者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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