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中級法院一審駁回美國蘋果公司向深圳唯冠公司索要iPad商標權一案,這一判決讓蘋果公司很“受傷”,蘋果公司在中國大陸或將無權使用“iPad”這個英文單詞作商標銷售其平板電腦。
12月9日,經手該案的唯冠科技(深圳)公司主辦律師肖才元在接受中新社記者采訪時表示,蘋果公司會上訴,但上訴只是為了拖延時間。
近日,深圳市中級法院一審駁回美國蘋果公司向深圳唯冠公司索要iPad商標權一案,這一判決讓蘋果公司很“受傷”,蘋果公司在中國大陸或將無權使用“iPad”這個英文單詞作商標銷售其平板電腦。
12月9日,經手該案的唯冠科技(深圳)公司主辦律師肖才元在接受中新社記者采訪時表示,蘋果公司會上訴,但上訴只是為了拖延時間。
同期:唯冠科技(深圳)公司與美國蘋果公司ipad商標侵權案主辦律師 肖才元
一審判決已經有了嘛 它這個案件我們判斷蘋果會上訴 但上訴只是個拖延時間的問題 蘋果要考慮它這種社會影響 可以這樣講它是富可敵國的公司 同時來說由于它的經濟實力所帶來的社會影響力也是巨大的 所以只要是它起到一些反面作用 哪怕它做一些違法的事 相比之下我們要付出的力氣都會比通常的對手要大得多 這樣的話時間上預期的話我們目前不做判斷 但是我們堅信這個案件我們是勝訴的 最終的勝訴 而且蘋果公司它一定要為它的侵權行為付出代價
據了解,唯冠國際是香港一家上市公司,它在中國臺北和深圳都分別成立了分公司。這次iPad商標爭議的起因可追溯到2000年,臺北唯冠在多個國家和地區注冊了iPad商標。2001年,深圳唯冠在中國內地注冊了iPad商標,當時蘋果公司還沒有推出iPad平板電腦。2009年,臺北唯冠以3.5萬英鎊將10個iPad商標(包括中國內地)的全部權益轉讓給蘋果公司。但深圳唯冠表示,在中國內地,iPad商標屬于深圳唯冠所有,臺北唯冠無權出售。
據悉,在蘋果公司產品進入中國時曾與唯冠公司商討購買商標權事宜,但一直沒有達成協議。2011年2月24日,美國蘋果公司向深圳唯冠索要iPad商標權一案在深圳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但被一審駁回。而深圳唯冠近日以蘋果公司侵權為由,分別在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和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蘋果公司的兩家經銷商進行起訴,案件分別將于2011年12月30日和2012年1月17日開庭。
同期:唯冠科技(深圳)公司與美國蘋果公司ipad商標侵權案主辦律師 肖才元
案件的結果我們看得很明朗 我們堅信這個蘋果公司的侵權一定會被司法判決禁止的
(為什么只有在廣東?)
這個(法律訴訟)就分步進行吧
當被問及蘋果公司如果繼續使用ipad商標進行產品銷售時,肖才元作出如下回答
同期:唯冠科技(深圳)公司與美國蘋果公司ipad商標侵權案主辦律師 肖才元
我們是要它停止侵權的
侵權要是要制止它的銷售使用我們的商品的這種行為
深圳唯冠以蘋果公司商標侵權為由提起訴訟,蘋果公司iPad平板電腦將不得不在中國市場另取新名,這對蘋果的創傷是可想而知的。
(記者 許哲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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