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會“內部票”讓138萬元打水漂?騙局曝光→
大型演唱會必須實名購票、實名入場,但總有人相信有“內部票”等渠道可以繞過實名購票。為了看熱門演唱,27人的138萬元門票費血本無歸。朋友圈里的“票務大佬”真實身份究竟是什么?看似普通的票務交易,如何演變成百萬陷阱?
138萬元打水漂
27人陷內部票騙局
2024年1月,從事票務工作的許某為拓展業務,急需一些群星演唱會的門票。于是,他在某購物平臺上發布了求購信息。很快,一個自稱“演唱會主辦方員工”宗某的人找上了他。許某在宗某處花了2萬多元買了300多張門票,客戶都順利進場。
這次交易的成功,讓許某放下戒心,之后便主動聯系宗某。宗某也拋出了更大的“誘餌”,自稱能拿到國內一些頂流明星的演唱會門票,但這一次“門檻”變高了,需要支付遠高于票面價值的定金。宗某說這是內部預留票,渠道更特殊,甚至還拿出了一份保密合同。
可直到多場演唱會都陸續開唱了,宗某始終都沒拿來票。于是,許某報案。宗某隨即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警方通過調查發現類似許某的被害人多達27人。
辦案人員講述,某酒業公司辦了一場演唱會,并決定將演唱會的邀請函以門票形式委托機構對外銷售。宗某等人與演唱會的委托銷售機構達成演唱會門票包銷合同,拿到邀請函4200余張,隨后以演唱會主辦方名義將上述邀請函轉賣給許某等人,實際銷售3000余張,未銷售900余張,事后也未將銷售所得錢款交付委托方,委托方事后對宗某等人提起了民事訴訟。
也就是說,宗某第一次向許某出售的演唱會門票,其實是主辦方發放的邀請函,并非市面銷售的實名制門票。
實名制落地
為何仍有人落入票務騙局?
事實上早在2023年9月,文旅部和公安部就已經明確規定,大型演唱會必須實名購票、實名入場,強實名制的核心就是人、證、票三合一。
如今,主流票務平臺和場館都接入了公安系統的人證比對,閘機有人臉識別和身份證讀取功能,必須本人持本人證件才能入場。這套體系從技術和規則上,堵死了傳統“黃牛”轉票的空間。
根據2023年9月文旅部、公安部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規范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大型演出活動實行實名購票和實名入場制度,每場演出每個身份證只能購買一張門票,購票人與入場人身份信息保持一致。
既然實名制政策早已落地,為何像許某這樣的票務人員還會被騙呢?
宗某有意在朋友圈里將自己打造成了“業內大佬”的人設,每天都會在朋友圈發布代理購票的“成功案例”、與“后臺”的聊天記錄、演唱會現場定位等,目的就是為了讓被害人相信他是有能力弄到內部票。
2025年7月10日,南京六合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宗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十個月,并處罰金十五萬元;責令退賠各被害人經濟損失。
特別提醒:購買演唱會門票,務必通過官方票務平臺,任何聲稱“有內部渠道”“能繞過實名制”的說法都是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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